在日常生活中,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因违章建筑(或称违法建筑)的清理问题产生的纠纷并不少见。一个核心的疑问是:物业公司是否有权直接清理,还是必须事先通知业主?这一问题也与物业提供的常规“建筑物清洁服务”有本质区别,需要明晰二者的法律界限。
一、核心问题:清理违章建筑,通知是法定前提
答案是肯定的:物业公司在清理小区内的违章建筑前,必须履行通知义务。 这并非简单的服务流程,而是基于法律和合同的双重要求。
- 法律依据: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二百八十六条规定,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,对任意弃置垃圾、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、违反规定饲养动物、违章搭建、侵占通道、拒付物业费等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,有权依照法律、法规以及管理规约,请求行为人停止侵害、排除妨碍、消除危险、恢复原状、赔偿损失。
- 执行主体:该条文明确,对于违章搭建等行为,有权提出请求的主体是 “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”。物业公司作为服务机构,其权力主要来源于物业服务合同及管理规约的授权,或受业主大会/业委会的委托。
- 程序要求:即便获得授权,采取清理这类直接影响业主财产的措施,也必须遵循 “告知-劝阻-报告-协助” 的基本程序。首先应书面通知违规业主,要求其限期自行整改。若业主拒不整改,物业公司应报告给业主委员会和相关的行政执法部门(如城管、规划部门)。
- 合同依据:物业服务合同通常约定物业有维护小区公共秩序、环境整洁的义务,其中包含对违章搭建的管理。但合同同样会约束物业的行为方式,不得侵害业主的合法权益。直接、突然的拆除行为很可能被认定为程序不当,构成侵权。
- 执法权归属:需要特别强调的是,认定和强制拆除违章建筑的法定权力属于政府规划、城管等行政执法部门,物业公司本身没有强制执法权。它的角色更多是“发现、劝阻、报告和协助”,而非直接“执法清理”。
结论:物业公司未事先书面通知业主而擅自清理(拆除)其搭建物,即使该搭建被认定为违章建筑,也极易因程序违法而承担侵权赔偿责任。正确的流程是:通知业主整改 → 上报业委会及行政部门 → 在行政部门主导和授权下协助清理。
二、概念辨析:清理违章建筑 vs. 建筑物清洁服务
这是两个性质完全不同的概念,明确区分有助于避免混淆和纠纷:
| 方面 | 清理违章建筑(违法建设) | 建筑物清洁服务(常规服务) |
| :--------------- | :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 | :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 |
| 法律性质 | 属于物业管理中的 “秩序管理”或“违规行为处置”,涉及对违法行为的干预。 | 属于物业公司提供的 “日常专项服务”,履行合同约定的保洁义务。 |
| 对象 | 未经规划审批、擅自建造的构筑物或设施(如私自搭建的阳光房、占用公共平台的建筑等)。 | 建筑物 共有部分 的常规清洁,如外墙、公共楼道、窗户、玻璃幕墙等。 |
| 权力来源 | 基于法律授权、管理规约及对行政部门的协助义务。 | 直接来源于 《物业服务合同》 的明确约定。 |
| 是否需要特别通知业主 | 必须。涉及对业主财产的处分,需严格履行告知程序。 | 通常不需要。属于周期性或计划性日常工作,一般会公示清洁计划,但无需针对个人每次事前通知。 |
| 业主权利 | 业主有权被告知、申辩,并对行政决定寻求法律救济。 | 业主享有监督服务质量,并要求其按合同标准执行的权利。 |
三、给业主和物业公司的建议
- 给业主的建议:
- 在进行任何可能改变房屋外观或结构的搭建前,务必查询当地规定并办理合法审批手续,避免被认定为违章建筑。
- 若收到物业关于违章搭建的整改通知,应积极沟通,了解违规所在。若对“违章”认定有异议,可向发出最终处罚决定的行政部门申诉或提起行政复议、诉讼。
- 若物业未通知便擅自清理您的财物,应保留证据,依法追究其侵权责任。
- 给物业公司的建议:
- 完善管理流程,对疑似违章建筑 “先取证,再书面通知,后报告” ,杜绝粗暴执法。
- 在物业服务合同中明确关于违章建筑管理的条款,并公示管理规约。
- 严格区分日常清洁服务与违规处置工作,在提供建筑物清洁服务时,也应注意保护业主的合法私有财产,避免在清洁过程中造成意外损坏。
物业管理的核心是服务与秩序的平衡。清理违章建筑事关重大,程序正义与结果正义同等重要。而常规的建筑物清洁服务,则是物业履行其基础服务职责的体现。明晰二者的法律边界,方能共建和谐、有序、整洁的社区环境。